根据《瓮安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》的规定,田敏等159名考生经报名及资格初审、笔试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合格,按规定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本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。
二、考察对象
根据《瓮安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》的规定,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。
三、其他事项
1、考察原则、内容、标准和程序按照《瓮安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》及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黔南人社通〔2018〕221号)的规定执行。
2、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,空缺职位不予递补。
3、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做好考察工作,要保持通讯畅通,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,确保从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工作。
四、纪律监督
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。
附件:瓮安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.xls
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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